山东医改试点医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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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改试点医院收入减少部分将由财政补助
近日,有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财政共筹集下达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我省第一、二批84个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弥补试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
据了解,该项目资金将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要求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国家规定的专项补助,并加大对中医的倾斜力度。此项补助资金采取全额预拨方式下达,将根据国家考核结果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