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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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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城镇居民医保有新规

中心城学生转入社区参保缴费度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与相同,但袁州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将不再办理学生医保,所有学生全部转入社区参保缴费。

据了解,凡是有城镇户口(包括乡镇)的,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参保范围的居民,均可从1月1日至4月30日,到所在社区办理续保缴费手续。对于中断参保或新参保的居民,可直接到所在县(市、区)医保局服务大厅办理。续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与相同。个人缴费成年人每人120元,未成年人每人50元,财政补贴由去年的每人320元增加至360元。享受低保待遇、重度残疾,以及六类参战退役居民个人则不需要缴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从开始,袁州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将不再办理学生医保。所有学生全部转入社区参保缴费,学生家长明年需携带户口本和原参保医保折办理转入社区手续。参保至8月31日的学生,可于9月1日至3月31日携带原医保折和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此外,宜春市二级医院的统筹报销比例也由原来的75%增加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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