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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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记者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出新政策,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由现在的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据介绍,为进一步健全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居民看病经济负担,地区行署决定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这个政策自自1月1日起执行,凡在此时间后进行报销的患者,都可以按照最新的“封顶线”标准进行报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益民介绍,根据哈行办发[2015]13号文的要求,凡是参加本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人员都可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面对这一新政策,不少人拍手叫好。可是居民吴女士提出疑问,自己2月份已经按照旧的封顶线办理过了报销手续,若按照新规,对于补差额部分的补报该如何进行呢?
对此,张益民表示,对于补报的患者,可带相关材料到人社部门再次进行手续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工作人员将会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