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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新生儿该如何参保?参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呢?

1.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如果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预参保登记。

未住院的新生儿,可在出生三个月内或出生后3个月以上取得合法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2.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北海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开通了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权限。宝宝出生后3个月内,宝爸宝妈记得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预参保登记

实 施 范 围

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北海户籍、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登 记 信 息

初生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姓名为父母(或父亲)姓名之女(子),证件类型为其他类型,证件号为母亲(父亲)身份证号加X(女)或Y(男)。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院端为出生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制发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完 善 信 息

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应该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二、参保缴费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 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三、结算管理

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的,须凭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结算。

四、特殊人员管理

享受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补助的特殊人群的新生儿先按照普通新生儿参保缴费,享受普通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取得户籍信息及认定为特殊人群身份后办理退费,待遇差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五、注意事项

录入新生儿父母一方身份证号码+X(女宝宝)或Y(男宝宝),双胞胎用大小字母区分,三胞胎及以上多胎可以根据情况在大小写X Y已经用过的情况下加A、B作为新生儿证件号码。系统将根据录入证件号码前18位获取父母参保所属机构。若未获取到或获取到的参保所属机构与所选新生儿参保机构不一致的,系统将给予提示,但点击确定后仍然可以继续新增。

出生大于3个月的新生儿不能在医院端办理预参保登记。须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

合浦县医保中心:0779-7280515

海城区医保中心:0779-2095165  

银海区医保中心:0779-3228437

铁山港区医保中心:0779-2661135  

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0779-265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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