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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镇居民户籍的新生儿,如果父母都参加了职工医保,需要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以内,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就可以享受自出生之日到当年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王先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选择统一的缴费档次参保,参保地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参保需要填写《泸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王先生的儿子是新生婴儿,没有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了。

参保登记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资料

需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

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各营业网点。

(二)社区、村组代收。

(三)税务征收。

(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验证个人信息,按照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新生儿住院结算温馨提示

(一)新生在出生之日起90天以内独立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方可自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待遇,联网报销时需提供新生儿户口薄复印件即可。

(二)未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但其父母其中一方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随父母按规定享受待遇,需提供新生儿随父母报销一方的社保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复印件。

(三)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预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待遇。

新生儿异地手工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票据、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均需原件,并加盖医疗机构鲜章)。

(二)新生儿户口薄(或者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划拨医保报销费用帐户为父母或其他家属的,需提供和新生儿为同一户口薄的复印件。

医保报销比例问题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号)文件、《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46号)文件规定:统筹地区以内的医院按照三级、二级、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或无等级医院、在乡镇设置的一级或无等级医院分类,统筹地区内居民医保按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75%、80%、85%(其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为90%),统筹地区外三级和二级及以下医院支付比例分别为45%、50%;统筹地区内居民医保按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0%、80%、85%、90%(其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为95%),统筹地区外三级和二级及以下医院支付比例分别为50%、55%。

感谢你对合江县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政策的问题,请致电医保局待遇审核股。咨询电话:0830-526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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