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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东司法改革体制试点占到全省两院总数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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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9日举行的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省从29日开始在全省进一步扩大改革司法体制试点范围,占到全省法院检察院总数的57%。

据了解,从今天开始,广东将省法院、省检察院,深圳、汕头、佛山、茂名等第一批试点市的所有法院、检察院,全省其余17个地级以上市的市级法院、检察院和所辖的两个县(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纳入改革试点。

据统计,全省目前已有178个单位纳入改革试点,占到全省法院检察院总数的57%,其余的法院检察院明年也要适时全部启动试点改革。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林少春表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与各个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周密部署;深圳、汕头、佛山和茂名等四个试点市试点进展顺利,为广东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了路子,提供了经验。

林少春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在全省进一步铺开,各试点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凝神聚气、群策群力,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努力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林少春表示,广东将积极稳妥地推动新一轮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员额制改革为抓手,提升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要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要稳妥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广东省法院院长郑鄂、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参加会议并分别就全省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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