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流程网上续期方法详解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办理条件
1.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持有人
2.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
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审核
3、 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 制作证件
5、 发放证件
办理地点
天津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一览表:
和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和平区庆善大街5号
电话:587019862
河西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河西区耳环路8号(中环线与解放南路交口附近)
地址:河西区耳环路8号(中环线与解放南路交口附近)
电话:283298613
河东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东兴桥111号(河东分局旁)
电话:241622584
河北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区小树林林边路1号
电话:24458481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天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