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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流程网上续期方法详解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近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衡水市将正式按照最新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办理居住证。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于2016年2月15日由省政府印发。根据办法,河北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每年应按时签注一次。办法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义务教育等八大基本公共服务和居住地参加高考等八项便利等。

    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及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每年按时签注一次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服务和便利

    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等5项权利。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八大基本服务和八项便利。

    八大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按照规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八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衡水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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