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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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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科技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即将出台《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下称《方案》)。作为连云港本土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我市计划到2020年,众创空间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创业导师达100人,集聚创业人才超过10000人,孵育出创新型小微企业1000家,成长出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天使投资基金规模达3亿元;完成创业培训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8万人的目标。

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各地特色,突出产业导向,顺应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创业新趋势,结合各自产业特点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要利用现有孵化载体、闲置厂房等进行改造,合理布局发展符合自身需求、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支持、引导骨干民营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分别补足到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众创空间专业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相关费用、举办各类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费用等,按照科技创新券政策给予补助。

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实施创新创业主体培育行动,提出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连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客提供创业辅导。市创业引导资金对入驻众创公寓的创客每人每月提供最高300元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67%社会保险补贴;以企业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实施创新创业服务提升行动。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注册流程,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加快建立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担保等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科技金融、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加强对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苏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快设立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缓解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与此同时,《意见》指出,对“苏科贷”、“人才贷”贷款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150%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科技政策的落实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连云港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