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
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
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务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将劳务报酬比例由10%提高至15%。
将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长至今年底。
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及时将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低保、救助等范围。对受疫情影响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做好临时救助。
进一步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其中,将去年1月以来参保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
将普惠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鼓励加大小微信贷投放。
将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阶段性下调20个百分点,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从安阳市农信办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阳市全面聚焦“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确保金融服务畅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据统计,安阳市累计新投放小微企业贷款44.6亿元,支持辖内10373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党建引领,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凝聚力。为帮助辖内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安阳市积极响应省联社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号召,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辖内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工作,党组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带头深入一线了解网点复工营业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辖内行社组成党员志愿者先锋队,积极对接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工信部门,及时获取复工企业名单,对有复工复产需求的企业,主动联系,积极对接,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台账,实行企业名录库管理,进行“一对一”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与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和助力复工复产一线高高飘扬。
精准服务,增强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多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安阳市以开展支持复工达产“百日营销竞赛”活动为契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对于存量客户,采取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信贷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给予支持,减轻企业融资压力;对于新增客户,调增贷款额度,进一步放宽抵押物抵押比率,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农信系统采取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共为1166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帮扶贷款1242笔,涉及贷款本金18.04亿元,与辖内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
绿色通道,增强经济正常运转驱动力。为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疫情防控期间,安阳市在做好传统线下贷款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互联网贷款申请渠道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广“金燕e贷”“金燕快易贷”“金燕融易贷”等线上信贷产品。辖内行社还结合客户实际需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推出抗“疫”贷、战“疫”先锋贷等多款信贷产品。对辖内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辖内行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全力满足企业复工复产需求。截至7月末,安阳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5.99亿元,较年初增加11.17亿元,为辖内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优化配置,增强粮食安全生产保障力。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正是春耕、“三夏”生产的重要节点,在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的同时,安阳市还将支持粮食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相关局委达成合作意向,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辖内农业生产特点,辖内各行社设立专项信贷资金,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对辖内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种粮大户进行逐户对接,充分掌握辖内农业生产对农机具、农资等需求情况,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贷时间,畅通涉农信贷资金绿色通道。截至7月末,安阳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16.16亿元,较年初净增28.54亿元,确保了疫情期间春耕贷款不断档、“三夏”生产不掉队,为全市粮食生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出台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二十条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条条干货,推动资金、创贷、人才、土地等资源要素向基层一线汇聚、激发基层群众活力,全力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知》中具体有哪些亮点?5月18日,记者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采访。
加大资金奖补力度,鼓励返乡下乡创业
据介绍,《通知》对返乡下乡人员在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内创办的企业所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费用补贴由原来的年补贴限额1万元提高到2万元;增加了对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销售机构,以及网上店铺所发生的场地租金、网络使用费和快递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我市还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资金奖补力度,明确指出资金奖补增加幅度不低于10%。同时增加了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市级“创业之星”资金奖励:一是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二是对被评定为市级“创业之星”的,市财政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同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在税收奖励方面纳入《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加大创贷扶持力度,贷款额度最高150万元
资金流转压力是很多企业创业初期面临最大挑战,根据《通知》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进一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据介绍,《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合伙创业、组织创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50万元提高到最高150万元。增加两项免除反担保情形,即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返乡经营主体,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专业相关领域的创业项目,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经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免除反担保,由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各承担50%比例风险责任;对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统一提供反担保的个人借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
优先推荐职称评审,为创业者提供便利
“《通知》明确规定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职称评审不设台阶,符合条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晋升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学历和工作年限限制,直接申报,单独评审。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经营主体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和企业所得税达到100万元的,可直接推荐企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的、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的、有重大发明创造的、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优先推荐申报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根据《通知》,我市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实体企业纳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范围,其劳动者应培训尽培训,为返乡下乡创业提供人才支持。
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暖人心
《通知》还充分考虑到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温馨关爱,在住房补贴、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上年度纳税总额给予3至1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配偶有就业意愿的,根据其实际条件,优先推荐就业,暂未就业的,其创办企业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且有意愿在我市就学的,也将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此外,《通知》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了土地支持,将返乡下乡创业等农村农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对于返乡下乡创业用地项目,鼓励使用村内空闲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域内的乡村建设用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可优先使用、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