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调整及最高上限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全国各市公积金缴纳比例都将会调整。那么心得滁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帮你整理了最新的滁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最新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滁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及调整相关知识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由缴存人申报,但原则上不应高于我市规定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应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超过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高缴存额。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的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并于每月8日前及时、足额存入资金。
二、滁州公积金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