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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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元。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元。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元。
、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元。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元。
、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次罚款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次罚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