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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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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预借款:凡因公务需借款者,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元以上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批。
六、报销上述费用由费用开支经手人填报,会计审核签章,审批人签字报销。
七、现金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八、本办法从XX日起执行,原《“秘书工作”某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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