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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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 总则
二章 社团的成立
三章 社团的组织机构
四章 社团的监督管理
五章 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六章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七章 社团的经费来源
八章 社团的奖惩制度
九章 社团联合会
十章 附则
人力资源总处 制
~月日
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社团的管理,维护社团活动秩序,促进社团在各方面健康繁荣的发展,丰富同仁的工余生活,提升同仁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支持集团各项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集团有关规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事业群自办的协会、社团等。
二条 社团的宗旨:融合 健康 创新 娱乐
三条 开展项目:
(一) 体能性项目: 如球类、体操、田径、登山、游泳、太极拳等;
(二) 才艺性项目: 如舞蹈、乐器、合唱团、绘画、书法、相声、小品等;
(三) 艺文性项目: 如朗诵、写作、诗歌、读书会等;
(四) 学?性项目: 如演辩、谈判、计算器等;
(五) 服务性项目: 如慈幼等;
(六) 嗜好性项目: 如集邮、摄影、桥牌、园艺、钓鱼等;
(七) 其它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动皆可。
四条 参与对象:社团是集团同仁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凡集团同仁均可参加。
五条 各社团均接受文康活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总处文康部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在宪法、法律、公司规章、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社团管理办法无关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