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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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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治区医保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联合出台的政策,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的新生儿,如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可预先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出院时,便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保费用。该政策可减轻垫付压力,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以往的政策,新生儿需取得户籍后才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至办理参保登记期间的医疗费用需要先行垫付。此次新政施行后,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出院时便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为出生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制发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不过,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

需注意的是,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要及时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如果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将作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部分特殊人群享受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补助。这类人群的新生儿可按普通新生儿参保缴费,享受普通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取得户籍信息及认定为特殊人群身份后办理退费,待遇差额部分通过二次报销解决。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就是大病门诊: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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