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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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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三十九条 采掘设计、通防、机电、运输等专业,每至少提出项系统优化项目,填写好《系统优化项目任务书》后,报集团公司对口专业一份,交科技管理中心份。否则,对分管副总罚款元,并对专业通报批评。

四十条 实行专业目标量化考核,全公司每要保证完成集团公司级以上获奖成果项,其中确保省部级获奖成果项。指标分解为:采掘专业项,通防安全专业项,机电运输专业项,管理经营项,非煤产业项。每少一项罚专业分管副总元。每各管理部室必须至少有项公司级管理成果,部室主要负责人至少完成篇论文,副总牵头完成至少项公司级以上管理成果,副公司级领导至少完成项集团公司级以上成果,否则,对相关人员罚款元。

四十一条 实行专业领导责任制。公司各专业副总对本专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科技创新会议,落实科技项目、新技术推广项目的完成情况,筛选排查新的创新项目,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编写出材料,报送科技管理中心申请评议或鉴定。各专业副总每至少参与完成一项集团公司级以上的成果,否则罚款元。

四十二条 实行工程技术人员度科技业绩考核制。高级职称人员,每至少完成公司级成果项,发表科技论文篇;中级职称人员,每至少完成项公司级成果,或项月度创新成果;初级职称人员,每至少完成项月度创新成果,或发表篇科技论文。

四十三条 公司每半考核一次。半考核,对没有成果、论文的人员进行通报警告;对一项成果

也没有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罚款元/人。终考核,没有完成个人规定指标的,对副总罚款元/人,对工程技术人员罚款元/人;对没有成果的单位罚款元,并对单位党政负责人罚款元/人;由公司度立项的科技项目,若没有特殊情况,到期完不成的,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每项罚款元。

四十四条 对由集团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包括系统优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不积极组织实施,到期没有完成的,所属专业承担集团公司的罚款,并对项目分管副总罚款x元。

四十五条 科技管理中心是全公司科技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技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每半组织一次科技发布会,每月监督检查一次项目的完成情况,掌握项目的进度,协调解决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正常开展工作,做好记录,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对科技创新活动开栈力、不重视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给予~元的处罚。

四十六条 科技管理中心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督促编写成果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工作。每至少要向集团公司申请评议(或验收)项以上技术成果,终考核时,每少一项,对科技管理中心人员罚款元。每季度对各种成果的完成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及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情况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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